《加洛林纳刑法典》:一次最早对猎杀女巫做出正式规定的立法

按照法律,被告必须供认自己是否有罪。法官的作用是用合法的手段获取供词,并通过进一步调查检词的有效性。

从很多方面来看,这些法律程序可以追溯到罗马法。罗马法规定,拷打、断肢和处决手段不仅可以用来惩罚罪犯,也可用于审问不自由的目击者。

1558年,当伊丽莎白一世登上英国王位之时,行巫术依旧是违法行为,且这一情况要一直持续到1736年。

在英国,一个人被指控为女巫是基于某些针对个人的特定恶意行为;而在欧洲大陆,她们往往被指控与魔鬼签订契约,成了撒旦在人间的代理。

在英国,首次被控行巫术的人通常会被判入狱一年,对利用巫术“挑起非法之爱”的惩罚是颈手枷外加一年监禁。累犯会被判终身监禁并没收全部财产。

正如一名观察者指出,相比之下,因偷羊盗包被绞死的人要多得多,因此在全国范围内,巫术对英国人生活的冲击不算大。

近期的研究表明,“小冰河期”(14至19世纪气候变冷的时期)的气候变化,也对欧洲猎巫运动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。

根据《小冰河期》(The Little Ice Age)的作者、人类学家、考古学家布赖恩・费根(Brian Fagan)的观点,在欧洲,气候恶劣的年份里有关行巫术的控告也有所增加,人们指控自己的邻居制造了坏天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