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洲19世纪对处女使用的最残酷刑罚使用此刑罚时先要破身

  多国家是没有死刑的,他们认为死刑是最不人道的事情。法兰西学院一个教授在上世纪曾写道过:对人的折磨空前残忍这个地球上,以残酷的折磨为目的的极刑远远没有变成过去。……人类对于死刑长久都存在各种争议,在废除和保留死刑上争论不休。杀人不仅存在,世界百分之七十的国家都受法律的认可。在但是在这些国家,被判处死刑的犯罪行为数量却在递增。

  最后教授意味深长的说:只有不再去杀人,人类才能真正得以成为人。其实死刑是在不断变革的,现在实行的死刑已经是比较文明的死刑了。像是电刑,注射,几乎都可以说是安乐死,可是在古代,对于要被执行死刑的人来说,一死了之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。像我们都知道的凌迟,砍头,还有五马分尸什么的,听名字就觉得恐怖。对于如何杀人,在号称文明大陆的欧洲同样也不比中国落后。

  欧洲处理那些死刑犯的手法多种多样,像是石击毙、溺刑、绞刑、剖腹刑、动物行刑等等,残忍程度不亚于中国那些死刑。

  欧洲这些刑罚里最奇葩的可能就是扼杀了。扼杀其实就是把人勒死,与绞刑差不多。本来很正常的刑罚,中国也有绞死人的刑法。可奇葩的是欧洲在刑外还加了一条规定,即处女是不得执行扼杀的。法律规定了如果是处女就不得执行扼杀刑法,那么处女可以躲过受刑罚吗?

  当然是不可能。法律规定不许处女判处实行扼刑,不过这不是说处女就能逃过折磨,刽子手在行刑前,会先使其先失去纯洁的处女之身。

  具体怎么个失去法,书上都没有详细记载,大家可以发挥想象。接下来扼杀的过程,跟普通绞刑也不大一样,它不是依赖犯人自己的重量吊死,而是通过作用在脖子的外力致人死。因此扼杀的时候就必须把犯人进行固定或者捆绑,以让之无法动弹。